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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信息

居留

담당자정보

  • 부서 : 보건정책과
  • 문의전화 : 043-220-3144

居留目的

居留外国人的活动范围和韩国就业

  • 外国人根据居留资格和居留期限居住在韩国,除了法律规定之外,不得进行政治活动。
  • 想就业,必须持有居留资格,并在指定工作地点工作。想要变更指定工作地点
  • 必须得到所属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的许可或到该事务所申报。
  • 不能雇佣不具备就业资格的外国人,不能向不具备就业资格的外国人介绍工作,或劝说雇主雇佣不具备就业资格的外国人。
  • 非法雇佣外国人或介绍劝说行为违反了出入境管理法,将受到相应的处罚。
  • 雇佣外国人时应当确认对方是否持有外国人身份证,还须确认对方是否具备就业资格。

居留时间

外国人居留 :根据居留时间可分为短期居留、长期居留、永久居留。

  • 短期居留 : 居留时间为90天以下
  • 长期居留 : 居留时间为91天以上
  • 永久居留 : 居留时间不限。

指引语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自入境之日起的90天内,必须办理外国人登记和国内居住地申报。

居留延期

居留期延长许可程序

何谓居留期延长?

  • 超过了许可的居留时间,却还想继续在韩国居留的外国人必须获得居留期延长许可。
  • 申请居留期延长许可的时间
    • 申请居留期延长的外国人必须在居留期满2个月前至居留期满当日之内办理
    • 居留期满之后再申请居留期延长许可,将予以罚款。(出入境管理法 第25条)

申请居留期延长许可的方法

  • 本人或代理人向居住地所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所需材料(不同的居留身份所应提交的材料不同,请仔细参照),办理申请即可。
  • 申请当天,本人必须在韩国国内才可申请。(不可在国外通过信访或委托他人申请)